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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税改革政策
来源:2014年第12期 作者:冯立洋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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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资源税制的历史沿革(一)1949-1978年的资源无偿使用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单位、部门和个人无偿占用资源的事业型运作机制。这一机制缺乏约束手段以及激励措施,造成企业效率低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无从谈起。这种对自然资源无偿使用、国家统一开采和统一销售的制度整整持续到文革结束改革开放之际。(二)1978-1993年的资源税萌芽和初步调整阶段我国于1984年开始对资源征税。但由于当时的一些特殊原因,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只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大矿产能源,标志着我国资源税制度的正式确立。在此基础上,1986年又在征收过程中坚持“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三)1993-2010年的资源税全面改革阶段1993年开始我国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资源税制改革。征税范围在三大矿产能源的基础上,扩大到了7大类资源的领域,并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进行计税。1993年底的这次税制改革之后,我国资源税制度在很长时间内保持了稳定。(四)2010年至今的资源税不断完善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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