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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中应用
来源:2014年第11期 作者:达代导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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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会计环境也发生了变化。而权责发生制改革是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会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20世纪80年代末,新西兰首先在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对改进公共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取得了显著成效。此后,世界各国纷纷开始了在政府会计与预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尝试。目前,我国政府会计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这种会计核算基础在财政预算管理及改革、完善政府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暴露出诸多弊端,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廉洁高效政府的建设。当前的政府会计不能有效地提高政府会计的透明度,不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财政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所以我国的政府会计要建立以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一、我国现行政府会计中的问题1.目标定位不明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十二条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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