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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在上海开发区的发展——以紫竹国家
来源:2014年第13期 作者:蔡光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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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1年,国务院批准在沿海开放城市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在国家层面经济开发区就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边境合作区、旅游度假区等多种形式,这些经济开发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基本全部由政府主导。随着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概念,十六大进一步强调,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应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进一步指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因此,在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实行混合所有制有着现实的政策基础。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目前唯一一个以民营企业为开发主体的国家级高新区,自2001年经批准成立以来,其快速发展充分展示了民营企业在经济开发区的优势,同时,也为在开发区中实行混合所有所提供一个有力的实证。一、国家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模式国家经济开发区是经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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