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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轨道建设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探讨
来源:2014年第15期 作者:杨纪汉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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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区域旅客运输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现代化运输体系,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环渤海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长株潭、海峡西岸、成渝经济区等等省会城市群的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相继完成,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各地区城际轨道线网每年的投资金额都在百亿元以上,每个项目从前期的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经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阶段,以至试运行、竣工验收需历经4年以上的时间。在这不短的时间里,建设单位对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合同、投资成本控制等进行管理,需投入相当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为此的付出形成了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用,而业务招待费就是其中之一。一、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的管理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等经济业务活动需要而发生的正常的、合理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必须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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