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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金法投资回收期计算的探讨
来源:2011年第22期 作者:黄功勋 邓学芬 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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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回收期表明一个投资项目投产使用后,收回原始投资所需的时间,它是期投资决策中人们常常考虑的一个指标。然而,这个指标本身有很多缺陷,使其在投资决策分析中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本文针对投资回收期存在的不足进行修改,提出新的计算方法———年金法投资回收期。一、传统投资回收期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投资回收期(Payback Period)是指项目从初始投资起到项目投产后所获净收益将项目的全部投资收回为止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以年为单位。传统计算方法为:式中:n为投资回收期;Fi为第i年净收益;Pi为第i年投资额。可见,这个指标及其计算方法存在许多不足:1.它只考虑投资回收期之前的现金流量(收入和支出),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在寿命期内真实的效益,也难以对不同方案的比较选择做出正确判断。(胡珑瑛,2004)2.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视不同时期的资金为等值,而实际上,资金在不同时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的。3.投资回收期是以投资的回收速度作为方案取舍的标准,因此客观存在不能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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