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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班斯法案对加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思考
来源:2010年第01期 作者:娄延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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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安然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护,此后,公司丑闻不断,规模也“屡创新高”,特别是2002年6月的世界通信公司会计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美国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为了改变这一局面,美国国会和政府迅速通过了《萨班斯法案》,该法案的另一个名称是“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法案的第一句话就是:“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最后修订完稿的《萨班斯法案》共分11章,第1至第6章主要涉及对会计职业及公司行为的监管,包括:建立一个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通过负责合伙人轮换制度以及咨询与审计服务不兼容等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进行限定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以增进公司的报告责任;加强财务报告的披露;通过增加拨款和雇员等来提高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执法能力。第8至第11章主要是提高对公司高管及白领犯罪的刑事责任,比如,针对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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