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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个人破产制度

来源:2009年第06期 作者:张世琳 点击:

随着物价和房价的不断攀升,中国家庭的高负债率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对于那些因种种原因造成的资不抵债者,究竟该不该、能不能允许其申请个人破产?随着个人、家庭作为社会经济“细胞”功能的增强,个人破产立法成为时下中国经济一个绕不开的问题。一、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一)完善我国破产制度的需要一部没有个人破产法内容的破产法不是一部完整的破产法。个人破产制度是破产法的发端,极大地繁荣了市场经济,而法人破产不过是个人破产的放大延伸。世界银行2000年对中国破产制度提出29条建议,其中建议新破产法一开始就应当覆盖自然人破产。随着个人介入市场程度的加剧,我国迫切需要个人破产制度的规范。(二)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经济正常运作要求贯彻公平竞争原则,各市场经济主体无论大小、强弱及所有制形态如何,都要遵循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因此,各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债权需要平等的法律保障。破产法要为他们创设平等的淘汰程序制度,设定同样的破产后果,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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