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目录
文章荟萃
自然人流动制度探析
来源:2009年第08期 作者:张稚雅 点击:
次
自然人流动,按照《自然人流动服务协议》,即《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三议定书的定义指某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以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自然人存在形式提供服务。为保证一成员的边境完整,确保自然人在流动时受到其接纳成员的有效管理,协议不限制各成员对“自然人流动”采取管理措施(包括入境和境内管理),但是各成员的管理措施不能对谈判达成的具体承诺构成破坏。一、自然人流动的种类及特征当今国际间的人员流动从进入国外市场的目的以及时间长短角度上进行划分可以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劳动力短期进入国外市场提供物质劳动或服务以获取收入;二是人员长期进入东道国劳动力市场并长期在东道国居住,即为通常意义上的移民;三是一些特殊意义的短期国际间人员流动,如留学、学术访问以及外交人员的流动等。四是一些特殊的长期人员流动,如国际间的政治避难等。其中第一种国际短期劳动力流动又可以根据劳动者进入外国市场后是从事物质性劳动还是提供服务进行划分。如果短期进入国 ...
- 上一篇:商标平行进口问题分析——从美国立法实践说起
- 下一篇:文化与管理的关系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