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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戴帽企业”的股份合作转化

来源:1994年第Z4期 作者:杨群义 王竹琪 茆 点击:

在大力发展农村多种经济成份中,由集体和个体双向选择组合,衍生了一批假集体之名,行个体之实的怪胎—“戴帽企业”。戴帽企业是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形成的特殊产物,有其利也有其弊,本文现就戴帽企业股份合作制转化优化间题谈一点浅见.(一) 农村集体“戴帽企业’提指假借集体之名,兴办的个体私营企业或借承包之名,行私营之实的所谓“大包干”企业。其特征是:(1)经济性质为集体,由集体领换营业执照,享受集体企业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待遇;(2)经营方式为私营,由个人独家经营,独立核算,集体撒手不管,放任自由;(3)资产权基本上为个人所有或少量固定资产为集体所有;(4)分配方法,企业只象征性上缴集体少量管理费或承包金(有的甚至还抵不上集体固定资产折旧费),大部收入由经营者个人所有。 “戴帽企业”表面上是集体和个体的联合体,实质是貌合神离,它虽然使一部分农民富裕起来,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它不规范的、松散的联合,却带来了许多弊端:(1)经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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