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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的真正实现
来源:2009年第24期 作者:潘标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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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适用法律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检察权能否得到公正行使,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至关重要。本文试从我国人民检察权行使的现状出发,分析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实践上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当前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真正实现独立行使检察权。一、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检察机关集体不独立在我国,虽然宪法和法律都赋予“检察院集体”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权力,但这种独立缺乏充分的保障。首先,在思想观念上。从奴隶社会到整个封建社会,我国几千年的政治传统都是司法从属于行政,司法长官直接由行政长官兼任或由其直接指挥、控制,司法活动往往只是农闲时行政长官的“副业”。这种传统至今仍然根深蒂固,尤其在广大的农村,仍有大多数人认为检察院、法院这些司法机关是政府的工作部门。既然检察机关被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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