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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储户与银行纠纷的法律责任界定
来源:2015年第04期 作者:张佳欣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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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选取几个典型案例进行分享和探讨。案例一,许霆案。2006年4月21日,许霆在取款机系统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取款,想取的一百元变成了一千元,但是银行卡却显示的是扣除1元,以此前后三次提款总计17.5万余元,无期改判5年。案例二,张净案。重庆张净夫妇自2001年在当地农业银行存款120万,先后两次发现存款丢失,在第二次发现存款缺失时,却反被银行状告诈骗,获罪4年牢狱之灾。案例三,近期频现“存款失踪”案。杭州的42位储户在银行的数百万存款或不翼而飞或仅剩少许;上市酒企泸州老窖在各地的存款也出现情况。案例四,英国“汉普郡提款”事件。英国的汉普郡立明顿当地的自动取款机因故障吐出双倍现金,许多人闻讯赶来排队提款,直至两个小时后警方赶到现场将改提款机关闭。随后,警方发布关于关闭该取款机的信息并表示若关闭后继续取款那么可能会追究取款人责任。笔者在此并非想探讨司法制度是否单纯的合情与合理,而是透过案例本身探讨银行与储户之间就存款所确立的契约关系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