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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问题初探

来源:2015年第05期 作者:王为中 点击: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遵从市场经济规律,逐步放开限购措施的同时,如要避免再次出现房价快速上涨的局面,就必然会用税费政策进行市场调节。一、不同于现行房产税的一个新概念1.现行房产税现行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两种,一是从价计征,二是从租计征。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的90%--70%;从租计征是指在房产出租的情况下,以该房产所获取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90%--70%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徐州市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标准为房产原值的7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情况下,年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年税率单位为12%,个人为3%。现行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办法,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2.试点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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