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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契合
来源:2012年第19期 作者:陈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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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是一个民族或国家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所认同的、相对稳定的,内隐在法律理论、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当中并通过这些法律现象表现出来的法律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文化某种程度上就体现为儒家传统法律文化。时至今日,儒家传统法律文化仍在影响和制约着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如何看待儒家传统法律文化,如何发掘和更新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如何将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律文化相融合,找寻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法制建设的契合,便成为中国法制现代化必须面对与解决的重大问题。一、儒家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融通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是具有不同价值体系和规范结构的社会,与这两种不同的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相对应而生的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律文化亦是两种具有不同的价值体系和类型的文化。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互相排斥是显而易见的。据此,学界不少学者都主张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糟粕较多,对现代法治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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