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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存在的缺陷及对策

来源:2011年第02期 作者:陈建湘 点击:

一、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存在的缺陷(一)税率设计方面的缺陷1、税率档次偏多,级距偏小,边际税率偏高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计存在不尽合理之处。目前采用的是分类计征模式下的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存的税率结构,比较复杂。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目前实行的是最高边际税率为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税率之间的间隔幅度比较小,几次调整费用扣除标准后,其级距都无配套调整,如月扣除标准提高到2000元后,5%-10%,10%-15%的级距还是500和1500元,其他级距也是“原封不动”,级距明显偏小,中低收入者享受提高费用扣除标准降低税收负担不明显,国家照顾中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初衷得不到体现。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环境分析,这样的累进税率设计在时间跨度上有违横向公平原则,在纳税人的所得比较集中于一个时期,相同所得就要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同时,级次过多的边际税率,使相当多的纳税人无法接受,在实际执行中形同虚设,反而由此使得纳税人为了降低边际税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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