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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权划分体系问题研究
来源:2011年第04期 作者:邓尧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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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的现状、问题及其原因1.我国税权纵向划分的现状目前我国正在运行的分税制在税权纵向划分上大体上是这样的: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收管理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1994年实行分税制并经过这些年的改革后的具体划分如下:(1)属于中央税的有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2)属于地方税的有营业税(不包括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3)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