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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欧共体内部统一市场下的自由商品贸易
来源:2011年第05期 作者:穆建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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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贸易自由作为欧洲共同体内部统一市场的几大自由之一,为欧洲共同市场的建立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为了保证商品贸易的充分自由,排除欧共体各国对商品贸易所采取的各种限制措施,欧共体条约以及欧洲法院的判例对此规定了严格的保护措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一、欧共体内部统一市场概述欧共体内部统一市场即“一个没有内部边境的空间,在这里,货物流通自由、人员流动自由、服务贸易自由以及资本流动自由,根据条约都得到了保证”。其目的在于实现一个拥有商品、货物、服务以及资本自由流动的超越普通的关税同盟,同时又有别于单纯的自由贸易区的共同市场,以对抗那些由于公共权力以及私人企业所造成的对市场自由竞争的扰乱行为,以及某些个别政策领域的共同化等。欧共体条约第14条第1款把1992年12月31限定为实现内部统一市场的目标期限。这个具体的时间并不意味着:严格按照并随这个期间的届满,在这一空间内各种交易领域的各种自由就应当自动地实现、内部市场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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