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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文学与客家民系的族群认同
来源:2011年第08期 作者:曾晓辉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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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文学既是中国文化中极富特色的重要分支,又是客家文化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客家文学的定义曾一度引起学术界的讨论。台湾的罗肇锦、黄恒秋、广西的卢斯飞等提倡亦宽不亦严的观点。而湖北的学者古远清、广东学者胡希张等认为应当从严。罗可群折中两方的观点,从客家文学的特质和文化内涵出发,在《广东客家文学史》中指出客家文学三个方面的标准:即凡是用客家人的生活语言——客家方言为载体的文学都属于客家文学;客籍作家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方法,只要他在自己的作品中描绘客家人的生活环境,反映了客家人的社会生活,表现了客家人思想感情,这些作品都属于客家文学;非客籍作家若能够深入客家地区,创作出的反映客家人生活的作品也应属于客家文学。[1]由此可见客家文学与客家文化有着重要的关系。而一个群体除实质性的差别之外,还有一定的固定形象和象征符号,在族群形成的过程中语言、民俗、文化特质等都可能被保存下来成为族群的标志。这些象征标志着该群体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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