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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来源:2011年第08期 作者:孙永霞 点击:

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前提,以规范和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为核心,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一整套科学的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是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监事会作为一个监督机构,通过履行监督职责,达到制衡的目的,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工作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力量。国务院第283号令,公布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标志着国家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制度的正式启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赋予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新的职责。一、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几种监督机制(一)内设监事会制度。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始要求国有企业必须转换经营机制,即:由计划经济时期的政企不分、行政监督转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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