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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政府雇员制实施中的难点及对策

来源:2011年第10期 作者:张文艳 点击:

政府雇员制在我国已经不能算作一个新名词了,自2002年以来在我国部分地区试点政府雇员制,2006年1月,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更加确立了政府雇员制在我国的法律地位。政府雇员作为一个新概念、新群体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而政府雇员制作为一种制度创新也被纳入了我国的行政实践中,它在推动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中的作用值得期待,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难点和挑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一、我国政府雇员制产生的背景在我国,政府雇员可以理解为“各级政府在特定时期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用高薪从社会上雇用的从事政府某些专业性工作的人才,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者某个工作部门。他们不具有行政职能,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只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合同行事,具有非官僚化色彩。”[1]政府雇员制理解为“对政府雇员进行管理的现代人事行政制度,对涉及政府雇员的选拔录用、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奖惩、薪酬、退出等方面进行规范,以保证整个制度协调运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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