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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来源:1996年第Z1期 作者:李群 点击: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指出,我们必须“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动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引导市场健康发展。.这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运行模式指明了方向。任建新院长在第十六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将其概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那么如何认识这一论断,怎样实现市场经济向法制经济的转化呢?笔者对此谈谈粗浅认识。 市场经济是配置经济资源的一种手段或形式,凡是社会经济活动基本上通过市场来实现,或经济资源基本上是通过市场来配置,则称市场经济。 法制经济则是经济制度、经济形式、经济运行规则以及保证经济发展的环境都有法律依据并且能依法运行,这样的经济称为法制经济。 实行市场经济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作依循。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没有相应的法律作依循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实行市场经济未必就一定实现法制经济。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有古代市场经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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