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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丁屋僭建问题及其引发的思考
来源:2011年第16期 作者:欧阳敏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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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界丁屋政策香港主要由港岛、九龙半岛和新界组成,其中港岛和九龙半岛是当时英国根据和清朝政府签订的《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两个不平等条约占有的“割让地”,而新界则是英国以《展拓香港界址专约》强行从清朝政府手中租借过来的“租借地”,新界的土地所有权仍属中国。“租借”前新界乡村原居民就拥有清朝政府发给的地契,永久持有该土地,拥有人只需每年向清政府缴付地租即可,但英国占据新界以后,并没有延续清朝的土地制度,而是偷天换日,把新界原居民拥有的土地改变为与港岛一样,归属英皇所有,从1905年开始,新界原居民的土地正式由永业权变为官地承租权。新界原居民对英方的“租借”进行了激烈反抗。为了平息反抗,英方乃给予新界原居民特殊待遇。①其中,1972年港英政府推出的“丁屋政策”正是其中的一项特殊政策。这一政策随即引发了“性别歧视”、“原居民特权”等一系列极具争议的社会问题。二、检视新界丁屋僭建问题僭建,是把建筑改装,或在其外加盖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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