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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信托机制在我国国有企业MBO中的应用
来源:2011年第22期 作者:刘苏宇 王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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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管理层收购逐渐走上历史舞台,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国内“国有企业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策背景下,要建立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的MBO模式,除了考虑我国的现实状况之外,应该注意的一点就是要在真正理解这个并购方式的基础上对之加以改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利用MBO在我国企业中的有利方面,同时避免可能带来的问题。一、MBO的制度回顾管理层收购(MBO)理论在中国的实践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末。1999年,四通集团首次实行MBO收购,由四通职工持股会投资51%和由四通集团投资49%的四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被称为“新四通”。“新四通”成立后,购买了四通集团所持有的香港四通50.5%的股份。四通改制的重要意义,在于为民营企业的产权改革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通过先由管理层出资组建一个产权清晰的新公司,以此作为操作平台,通过不断融资购买原有企业的“集团资产”,直至产权清晰的资产占据总资产的绝大部分。这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层收购,被称为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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