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目录
文章荟萃
我国当代农村土地制度小议——基于中国古代田
来源:2010年第02期 作者:郑鑫 郑林 点击:
次
一、中国古代田制的演变更替中国古代土地所有权制以统治阶级的政权利益为核心,历经井田制、屯田制、占田制、限田制等多种土地所有制。据史料记载,最早出现的田制制度为井田制。夏朝已有井田制,而有据可考的乃是商朝,到西周时已经发展充分。“井田”一词,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即将一井分为9个方块,呈“井”字型。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的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井田制是封建国家理想中的乌托邦式田地制度,属公有制性质。它的出现促进了铁梨牛耕的发展,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但随着历史推移,小块田生产逐渐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至战国时期,商鞅推行新的农战思想,并颁布《墨令》,主张“废井田,开阡陌”《史记·商君列传》。曾记载其变法内容“,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 ...
- 上一篇:江苏省发展服务外包SWOT分析
- 下一篇:建立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议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