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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基于德沃金
来源:2010年第04期 作者:李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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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在《芝加哥法律评论》发表的论文《论规则的模式》中提出法律原则不同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的组成部分,他的这一观点是对以哈特为代表的法实证主义的挑战,并且其观点在国际上也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最终,各国大部分法学家都接受了德沃金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是两种类型的法律规范的观点,即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两者都是对特定情况下有关法律责任的特定的决定[1]。但是,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这两种法律规范到底区别在何处,法学家们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本文主要从德沃金法律原则理论的视角来浅析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一、从著名判例谈起德沃金为了证明法律规范除了包括法律规则,还有法律原则的存在,并说明实证主义的错误,他引用了两个案例加以分析。这两个案例分别为格斯诉帕尔默案件(RIGGSV.PALMER)和亨宁森诉布洛姆菲尔德案(HENNINGSENV.BLOOMFIELDMOTORS,INC)。在这两案的判决中,德沃金指出法官没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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