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目录
文章荟萃
地理标志概念探析
来源:2010年第04期 作者:蔺豆豆 衣娇 点击:
次
地理标志概念的提出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间,在此概念出现之前国际条约和各国国内法当中主要用产地标记和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虽与产地标志和原产地名称有一定的联系,但地理标志仍是一个独立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一、相关概念之货源标记与原产地名称(一)货源标记地理标志的最初是从货源标记(又称为产地标记、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国际条约方面最早规定相关保护的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巴黎公约》未使用地理标志这一具体概念,但是其使用了“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即“第一条第二项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巴黎公约》将货源标记纳入了工业产权保护的范围,但是《巴黎公约》没有给出具体定义。1891年《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第1条第1款中实际上也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