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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曾国藩两淮盐制改革的主要政策
来源:2010年第04期 作者:陈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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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三年(1864年),清军重占金陵(南京),江路肃清。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立即开始着手重建食盐运销管理制度,考虑到淮南被破坏更加严重,且较淮北市场更大,故采取了先淮南后淮北的治理顺序,制定了“寓纲于票”之法,多种主要政策配合使用。一、扶植大盐商对于陶櫉的票法,曾国藩给了很高的评价,在攻克天京后便立即制定新章,欲恢复票盐制度,所有人而非只有特权的商人均可以请票运盐。但小贩无力运盐至偏远处,只有殷商也就是有真本的大商才能保证盐运的畅通,使偏远处百姓不至淡食,因此要鼓励大商来运盐。但大乱之后,百家中不过数家殷商,要使其愿意出资运盐,就必须保证他们能获得可观的利润,而小贩的加入必会加剧竞争,从而降低盐利。有纲法之实而无纲法之名,这就是曾国藩所谓的“暗寓纲法于票盐之中”。票法异与纲法便在于民运。票法核心思想亦在于可一引起票,使普通百姓也有能力运盐,并且申请办理票盐的手续也非常简便,只须在州县所给护照上载明姓名、年龄、籍贯,即可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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