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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慈善社会责任行为中的政府定位

来源:2010年第04期 作者:张韵君 点击:

A.B.卡罗尔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有四个层次的含义: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从事各种类型的慈善活动是企业参与社会生活、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1]。增强慈善意识,强化企业和企业家的慈善责任,不仅为中国新兴的企业家阶层提供了一种发展信念和道德动力,更是市场经济激烈竞争之外的和谐剂,必将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新的生命力量[2]。纵观企业慈善社会责任行为的表现,我们发现,企业慈善捐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还不是很高,捐赠水平仍然很低,企业慈善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阻碍企业慈善社会责任行为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政府角色与职能错位、“行政认捐”、慈善政策法规建设滞后、税收减免政策难以落实等都是影响企业慈善社会责任行为的重要外部环境因素。因此,我们急需明确政府在企业慈善社会责任行为中的定位。1政府在企业慈善社会责任行为中存在的问题1.1政府角色与职能错位我国慈善事业最大的特点在于,政府始终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2007、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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