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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后哥本哈根时代的中国选择
来源:2010年第04期 作者:郝蕴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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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碳交易发展现状交易排放权包括项目市场和配额市场,当前我国主要参与方式为清洁发展机制(CDM)。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CDM允许附件1缔约方与非附件1缔约方联合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数额可以被附件1缔约方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目前我国已成为CDM的最大供应国,已取得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总数为2411个,已在EB注册的CDM项目总数为785个,累计共获得签发1.9161亿吨核证减排量(CER),占世界签发总量的48.21%。虽然CDM的发展已经给我国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和环境效益,但也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问题,许多其实是CDM机制的根本缺陷所造成的。第一,我国没有最关键的CERs定价权;第二,我国CDM项目注册率及签发率较低;第三,我国CDM项目结构不合理;第四,我国项目参与者风险控制能力较差。二、建立我国碳交易体系的设想(一)借鉴世界主流碳交易市场的先进经验EU ETS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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