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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中的户籍制度
来源:2010年第06期 作者:王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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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户籍制度的立法现状在我国现行的宪法立法中,没有对户籍制度进行明确的说明,也就是说,我国宪法没有对户籍进行立法限制,但是通观我国宪法法条,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我们能够找到的有关户籍的唯一一条规定。除此条规定外,我国现行宪法条文中没有关于户籍方面的规定。也就可以说这对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来说,无疑是个很大的漏洞。而我国的户籍制度,一般情况下是由各地方的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来制定,并且各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户籍制度往往带有“地方保护主义”的特点,所以,各地方政府制定的户籍制度不可能一致,也不可能彼此相协调发展。结果则会造成户籍管理制度的混乱。我国在1954年的首部宪法中规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这个宪法条文是我们可以找到的关于户籍管理的唯一的一条。可在1975年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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