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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性理论数学(2)——量质矛盾逻辑
来源:2010年第12期 作者:陈叔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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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是指理性思维,包括概念、判断、推理思维过程。辩证法是提出、揭示、分析矛盾理性思维过程,矛盾统一逻辑是统一矛盾、转化矛盾、解决矛盾、克服矛盾、否定之否定等的理性思维过程。数学是符号逻辑,是逻辑的一部分。物质运动通常是有方向性的,有正向运动状态,就有反向运动状态,对立相反运动、状态、结构必统一或转化为另一物质运动、状态、结构。《思维工程》指出,量质的内在同一律更广泛意义是质不隐含于单位中,其本身也是变化的,这样不仅量变,还有质变[1]。由于物质不生不灭性及质能正比关系,使能量转化守恒性,这样质变仍然可以保持质量不灭性或能量转化守恒性。通过天平砝码比较量度获得的质量与能量是正实数,其变化量才有正负实数,因此实数在物性理论中具有特殊意义。《物性论》第2条趋匀平衡基本原理是物性理论动力,所提出物质系统存在分布不均匀、不平衡、不对称的任一运动、状态、结构总是自动地趋于或转化为均匀的、平衡的、对称的运动、状态、结构,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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