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荟萃

低工资标准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根本解决收入

来源:2010年第13期 作者:盛宇明 点击:

三、对传统经济理论的质疑西方经济学主流是强烈反对最低工资标准立法和工资集体谈判机制的,其主要观点是:⑴建立最低工资标准立法并随经济增长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减少就业、提高失业率;⑵最低工资标准立法是对自由市场的干预;⑶由于工会组织具有垄断性质,所以工资集体谈判机制不利于市场效率。这种理论是改善收入分配的最重大的理论障碍,因为失业问题是所有政府都极度担忧的问题,而在改革需要继续深入的情况下,中国政府也尤其不愿意被指责为干预市场机制。笔者认为,这种理论的依据是似是而非、值得质疑的。下面从理论和实践、正面和反面来反驳这一理论,并针对各界对减少就业的现实顾虑,论证目前中国提高低工资阶层收入水平不但不会减少就业,反而可以增加就业。1.劳动报酬增长滞后是市场机制失灵的结果,需要政府干预在市场经济下,当产品供给大于需求时,价格下跌,供给小于需求时,价格则上升,供给和需求通过价格机制达到均衡,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如果有市场以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未经本刊授权,不得转载本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