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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的职业化缺失及其新探索
来源:2010年第16期 作者:王德新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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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教授指出,高水平的法学院应当同时担负起五大使命:培养治国理政和从事法律职业的杰出人才;改善对正义的管理,营造社会的价值观;创新法学理论和思想,以指引法治实践;补漏社会付阙和改革完善制度,为国家、社会和公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和弘扬法治文化,推动社会成员把法治作为稳定的生活方式。[1]p4但到目前为止,尚不能说我国的法学教育十分成功,它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一、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在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各种问题中,职业化教育的缺失最为突出。职业化教育是法学教育的必由之路,因为,“从内在特质看,法律学本身便是一种实践理性,它不仅仅是一整套自恰的知识体系,更是一套以问题为指向的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方法。它要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具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否则,法学教育就只能走向空泛的理论,而难以与社会事务的实际调整发生真正的关联和契合。”[2]p6法学教育职业化缺失的表现有:第一,教育目标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