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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比较——以德克萨斯
来源:2009年第04期 作者:孙伟伟 李云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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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在普通法和制定法里都是重罪。在美国,“抢劫罪的定义,在不同司法区的刑法里,有的详尽描述,有的扼要概括。抢劫就是强行偷盗。这是最简单的抢劫罪定义。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偷盗罪的全部要件,此外还有“强行”要件。所谓强行,包含以下两个因素:必须是从被害人身上或者当着被害人的面把财产拿走;必须是借助暴力或者恫吓把财产拿走。虽然美国的实体刑法源于英国的普通法,但是确是成文法。美国没有普通法罪行。在美国,刑法由州议会和国会确定,大多数州都有一部全面的刑法法典,它由刑事责任总则、定义特定罪行的法律,以及定义免除义务和行为正当理由的法律组成。在此以美国德克萨斯州刑法典为例,浅谈一下关于抢劫罪的若干问题以及与我国抢劫罪的比较。一、对德州抢劫罪法条的分析抢劫罪有不同的类型,各国刑法规定不一。德国刑法规定了普通抢劫罪、加重抢劫罪、抢劫致死罪与事后抢劫罪;奥地利刑法只规定了普通抢劫罪和加重抢劫罪,而美国刑法中的德州刑法的规定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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