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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制初创阶段的立法背景浅析
来源:2009年第07期 作者:梁琳 宋东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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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的审计立法从1983年审计制度得以恢复以后,经历了初创阶段、发展阶段及成熟阶段。在审计立法的不同阶段,都有其独特的与社会经济背景要求相适应的审计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审计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经济体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审计监督的机构一度设置在财政部门,一直没有设立过专门的独立的审计机构,也就没有真正实施过一部专门的审计法规制度。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1982年十二大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始。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原来的财经监察制度远远不能适应改革需要,为使改革顺利进行,1982年的宪法中明确规定我国必须建立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9月15日,国家审计署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正式成立。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审计立法也开始它的历史使命。一、经济改革与对外开放一国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并随一国的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