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目录
文章荟萃
浅谈存量房屋买卖中的转按揭制度
来源:2009年第10期 作者:葛俊生 点击:
次
存量房屋买卖,即通常人们所说的二手房买卖。2009年3月以来,北京二手房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井喷”现象,以至于出现了“北京三年内将转为二手房交易为主,二手房黄金时期将到来”[1]的预言,其火爆局面可见一斑。之所以会出现增量房屋价格和套数双下降,存量房市场火爆的冰火两重天的局面,得益于存量房屋相较于增量房本身的一些优点和市场的需求取向,同时也是政府采取的存量房贷款7折优惠和营业税减免等救市政策的合力。存量房交易的一个重要的支撑是存量房屋买卖能和增量房屋买卖一样得到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银行对存量房屋买卖开展的转按揭服务。一、按揭与转按揭我国内地的按揭制度于20世纪90年代从香港引进,来源于英美法上的“mortgage”制度。按揭是我国香港地区的习惯叫法,在我国的法律文件和银行业务操作规范中被称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作为一种房屋买卖担保方式和银行资金支持个人购房的方式,其伴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而发展,现在已 ...
- 上一篇:经济法概述
- 下一篇:论商品房按揭制度中的基本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