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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战三十六计
来源:1994年第Z4期 作者:浦玉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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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计借尸还魂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凡有所作为的,不可加以利用;凡无所作为的,却来求助于我。利用无所作为的,不仅是我要利用他,而且他也迫切地依附于我。 借尸还魂之计,原意是比喻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另一种形式出现。在军事上运用此计一般是打着有威望或受爱戴的旗号作为外表,以期取得优势。例如明末农民战争中,农民起义军“闯王”高迎祥死去,李自成打出“闯王”旗号,迅速发展壮大。 这种现象发生商场上最多,如在生意上已面临危机,于是便重新招股或贷款来进行扩张。 在美国很长时期内,流行“店铺越陈旧,客人越多,亦越有信用”的说法。因而商人中没有人愿意花钱装修店面。明治时代的日本也有打着老字号招牌做生意的这种风尚。因为生意人花费店铺装修费,要从顾客那里赚回来,但吃亏的仍是生意人,要降低商品售价,使顾客得到实惠,就不可能把钱化在不重要的店铺改装上。当今商人还认为,真正能打开销路,最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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