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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诚信缺失的启示——基于~*ST阿继、江钻股
来源:2009年第16期 作者:张硕 尹聪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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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以来,做出在一定期限内注入优质资产承诺的上市公司大概有50余家。然而,实际上在做出股改承诺的上市公司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股改承诺的上市公司仍普遍存在,比如违背股改承诺的央企第一股*ST阿继,在资产注入上大摆乌龙的江钻股份以及偷梁换柱注入劣质资产的东方集团。那么,应该如何看待上市公司公然违背股改承诺的现象?如何分析上市公司在违约过程中凸显出的大股东诚信缺失问题?又该如何建立有效的治理措施制止违约行为的再次发生呢?一、案例介绍(一)*ST阿继:一女二嫁,意欲何为*ST阿继(股票代码:000922)是哈电集团在A股的唯一上市公司,2006底哈电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直接和间接付出了5亿多元现金,股改后持有42.4%的股份,哈电集团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不以终止阿继上市为目的。”最后确定股改方案为10送2.8,此外哈电集团还附加了两项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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