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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之父霍金斯:知识产权是新世纪货币
来源:2009年第19期 作者:谢晓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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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国际大师们相比,被誉为“创意产业之父”的英国人约翰·霍金斯显得颇有些另类。“知识产权是新世纪的货币,版权局是21世纪的央行。”2009年10月25日,赴北京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的霍金斯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如果知识产权是创意经济中的“货币”,那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人就是发“货币”的人。创意时代到来“对中国的创意产业事业,我很有信心,虽然说起步晚了,但是发展起来,速度一定很惊人。”霍金斯说。他的创意经济源于20多年前的反思,那时候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开始迅速发展,出现不可阻挡之势。他开始感觉到,人们被这些技术冲昏了头脑,过于重视它们的发展,以至正在丧失人们富于创造的想象力。他认为,无论信息多么丰富、无论技术多么快速发展和神奇,它们终究不能拥有思想,从事创作。一组被反复引用的数据反映了创意产业的现状:全世界创意经济每天创造220亿美元,并以5%的速度递增。霍金斯用英国和美国的例子指出了创意时代的到来。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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