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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恶意讨薪”看农民工的权益保障

来源:2009年第20期 作者:陈鹏飞 点击:

一、“恶愈讨薪”的概念什么是“恶意讨薪,’?按照北京市建委的说法,一是通过“民工讨薪”解决工程各方合同纠纷,怂恿民工以群体性讨薪为名,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爬楼、爬吊塔、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向施工方施加压力,以达到尽快解决的目的;二是由“黑包工头”蓄意组织、操纵外来务工人员制造事端,造成群体性事件。“恶意讨薪”与“恶意欠薪”是相关联的两个词语,字面相近却内涵大不相同。“恶意欠薪”是指建筑单位对民工欠下的工资债务,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者事先明知没有履行能力,却故意骗取民工劳务。外界来看,但凡出现“讨薪”的现象,社会普遍关注的都是处于弱势一方的农民工群体,一旦恶意讨薪事件发生后,由于社会舆论导向的压力,很多建设单位都会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尽快息事宁人。社会舆论的支持,建设单位的妥协,纵容了这种社会现象的加剧。“恶意讨薪”现象的出现是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不健全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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