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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和谐社会,理性处理群体性事件

来源:2009年第20期 作者:姜小卉 点击:

20()9年6月17日至6月20日,湖北省荆州石首市发生因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导致的数万群众围观起哄,围堵道路事件。随着事态发展,众多群众于19日在该市东岳山路和东方大道两大交通要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据悉,围观群众少时有数千人,最多时有数万人。这是继多件群体性事件中一起影响较为广泛的新近案例。事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对处理事件作出明确批示。公安部、武警总部、省及荆州市的主要负责人迅速组成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一方面全力做好死者亲属的安抚工作,保护他们的安全,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真相;另一方面,加强对事发地段的警戒,防止事态扩大,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是一个难以避免的趋势,我国目前以有一些地区出台了针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这在实践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现存统治体制、规范秩序或施政政策有所不满而通过群体的力量表达意见,所以一定会影响到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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