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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准则在合并报表中的差异

来源:2008年第04期 作者:黄伟群 点击:

一、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变化(一)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化新准则从现行的以“母公司理论”为合并基础转为以“经济主体理论”为合并基础。现行的“母公司理论”认为,合并报表按大股东的利益来编制,合并报表是母公司报表的延伸或扩展,认为合并报表的使用者主要是母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因此合并的基础是从母公司的角度出发的。新准则的“经济主体理论”则对合并主体的所有股东一视同仁,合并报表应反映所有股东的利益。两种理论的主要区别有四点:一是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处理,原规定不包括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而是在负债与股东权益之间单列一项反映,新准则包括在股东权益中,在所有者权益项下单列一项“少数股东权益”;二是对少数股东收益的处理,原规定将其从合并净损益中扣除,在合并损益表中的“净利润”之前单列一项“少数股东损益”,而新准则规定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此项变化不只是报表格式的变化,与少数股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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