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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来源:2007年第12期 作者:黄华强 林忠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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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崇高境界,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之所在。“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社会公平和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涵被提出来,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与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是统一的。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正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中公平正义与共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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