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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三角洲:中国区域经济体第四极?
来源:2006年第10期 作者:谷继建 宋华锋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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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区域经济体,黄河三角洲的同类性或联系性是资源、地域和经济互补,在合作交流中的区位优势明显高于区外,区域经济学研究的区域本质在于区域内在所有生产要素的连续性,地域上的国土规划无论从长江、珠江三角洲来看都无法适应信息经济发展和世界产业结构大转移的趋势,故而必须突破黄河三角洲国土规划的范畴,经济意义上的黄河三角洲还应包括潍坊、淄博,这无疑是对黄河三角洲经济发展的认识深化,本文认为黄河三角洲应由四市构成。既然考虑区域经济体,则必然要涉及区域经济体的中心城市建设了。区域经济的中心城市应具备两个核心特征——极化效应和滴流效应。极化效应指中心城市向心力增强,一般来看有几个特点:(1)生产集聚。它要求中心城市拥有巨大的市场容量,便捷的交通条件和良好的资金渠道,使得制造业生产大规模地向中心城市转移、聚集。2003年东营只有180万人口、8053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540.3亿元的经济规模以及较弱的贸易、固定资产投资等使东营难于集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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