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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与循环经济法制建设
来源:2006年第11期 作者:赵惊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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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是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较低,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的发展中大国,所以,必须要考虑资源的承载能力,才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因此,2〔X科年在全国环境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考虑资源的承载能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生态效率最大化、环境资源的配置最优化、物质资源减量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因此,循环经济模式要求的是人类要热爱、尊重、保护、合理利用自然,通过道德、法律和社会制度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和自然、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经济社会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人化自然与未人化自然等相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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