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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漂白”上演末路狂奔(上)
来源:2003年第04期 作者:李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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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年伊始,中国金融监管高层发出当头榨喝:洗钱者,住手!2003年l月14日至16日,新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第1、2、3号令,连续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冷箭”直指洗钱犯罪—自2003年3月1日起,企图通过金融机构把“黑”钱洗“白”的支付交易将受到严密监控。看来,洗钱者们的“幸福时光”快要到头了。世纪毒瘤话“洗钱” “洗钱”最早起源于上个世纪20年代贩毒、走私日渐盛行的美国,当时芝加哥黑手党的一个财务主管购买投币式洗衣机开了个洗衣店,每晚计算营业收人时,他把那些通过赌博、走私、勒索获得的脏钱混进去,再向税务官纳税,扣去应缴税款后,剩下的非法所得就成了合法收人。 目前,世界各国对洗钱的定义不尽一致,一般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_,三黑匣子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或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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