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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企业:小心被股票期权“套牢”
来源:2001年第03期 作者:王珏 章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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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已经有二三十年的发展史了。但即使是在美国等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股票期权制度的国家中,许多理论性的问题依然困扰着经济学界。另外,一些由股票期权的实施所引发的新现象也导致人们对其进行重新认识与反思。股票期权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在发展应用的同时,更需要精心呵护。借鉴国外的经验与教训,未雨绸缪,就能为我国健康顺利地发展股票期权奠定良好的基础。 股票期权的激励逻辑 股票期权(Stoek options),是指以合同方式授予持有人在预定的期间内(有效期或行权期)按照约定的价格(行权价,exercise Priee)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利。持有人在一定时期之后(这段时期被称为持有期或等待期,通常为3一5年,vesting period),即可在有效期内(通常为5一10年)分批出售这些股票(行权),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价。在大多数情况下,行权价与授予时的股票市价相等,称为“平头”(at the money)。 股票期权有无价值,或者说股票期权有无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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