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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营者集中申报前商谈制度
来源:2015年第05期 作者:顾小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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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2日商务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反垄断局:转变作风,深入群众和服务基层》中提到:“商务部反垄断局认真做好经营者集中申报前商谈工作,更好服务中外企业。在向我部提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前,当事方可以与反垄断局进行申报前商谈,以便澄清申报相关问题,便利当事方申报。对于企业的商谈申请,反垄断局均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并对申报案件中发现的未签署经营者集中协议等问题,在第一时间联系申报人,尽早予以解决。”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极其复杂,不确定性强,禁止集中,或者会使进行中的经营者集中进程突然终止,或者带来难度很大的附条件许可,成为实践中左右并购成败的重要法律变数。商谈制度则是实践中自发生成的回应上述变数的非正式制度,已广泛运用于欧盟、美国、日本等区域或国家。我国也有申报前商谈制度。商务部反垄断局专设商谈处,负责商谈事宜。而商谈制度的理论研究几近空白,有关立法亦失于简略。本文分析了申报前商谈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