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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农村合作医疗研究
来源:2014年第06期 作者:陶昀辉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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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这一制度初步萌芽于20世纪60年代,我国为解决农村治病难的问题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是是以农村公社为基础,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户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至70年代,这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了几乎90%的中国农村生产队。而后进入80年代初,人民公社解体,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随之瓦解。目前,恢复农村的合作医疗,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道路,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建设的现实选择,是解决9亿农民看病问题的重要制度建设。对于我国贫困地区而言,农村合作医疗的建设和完善,更是关系到其社会经济的发展。因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贫困地区农民的经济收入逐年提高,但是仍然难以独自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而且农村合作医疗并不包括门诊、跌打损伤等情况,所以收益程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一、我国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首先,农村合作医疗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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