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目录
文章荟萃
建筑设计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
来源:2014年第06期 作者:黄文碧 点击:
次
在全球化发展背景下,顺应经济的飞速发展,各国都依照本国家的具体国情,确定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在我国,普遍采用的是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以劳动法、合同法、刑法等法律为辅助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系统。在生产生活中,许多建筑设计企业并未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进而导致商业秘密被公开、泄露、或非权利人不当利用,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一、建筑设计企业机密保护现状及类型就建筑设计行业而言,许多建筑企业并没有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引起充分重视,更没有实施积极有效的保护策略。假若企业希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长远稳固的发展,需要具备能够适应社会经济的市场规律的核心竞争力。企业信息中,一方面是可以进行公开的信息;另一方面,是企业不宜公开的商业秘密,企业需要有独特的、可以依赖的开发技术、管理模式等,在多数时间、场合下是不宜公开的商业机密。商业秘密的公开或者泄露,以及被他人利用,对建筑设计企业来说,很容易造成无法挽 ...
- 上一篇:国有企业公车私用的危害与治理
- 下一篇:中国移动市级公司销售部的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