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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营改增”对通信企业视同销售行为的影响
来源:2014年第18期 作者:全雪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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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行为是国内经济发展的产物。通信行业的成本费用中,涉及到货物成本费、宣传广告费和咨询费用,以及电、燃油的费用,维修费等,这些项目在营改增后,价格都不会有所上涨,加之各种促销活动,作为视同销售行为,都需要在“营改增”的影响下做出相应的调整。一、按照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行为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一)确定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视同销售行为在某些性质上与销售行为雷同,将销售额直接确定下来。但是,一般不会以资金的形式将销售额反映出来。那么税务机关在进行销售额确定的时候,就要履行所规定的顺序进行销售额计算。要将销售额按照纳税人在近期所销售的同类货物平均价格首先确定下来。如果无法将销售额确定下来,就要以组成计税价格的方式加以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10%)。如果货物需要交纳的税款为应征消费税,在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添加计消费税税额,即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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